(3)风险 3:私募 “风格漂移”,偏离约定投资方向
(4)风险 4:“跟投” 信息滞后,高位接盘
4. 私募和券商合作模式:3 类合法模式,避开 “违规陷阱”
(1)合法模式 1:券商为私募提供托管服务
(2)合法模式 2:券商为私募推荐合格投资者
(3)合法模式 3:券商与私募合作发行产品
5. 私募机构合作股票分成:合法吗?——3 个判断标准,全中才合规
“私募机构合作股票分成” 是投资者高频疑问,吴老师明确:仅特定情况下合法,多数为违规,3 个判断标准如下:
(1)标准 1:仅针对私募产品内部,不对外
(2)标准 2:不承诺保底收益,亏损共担
(3)标准 3: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,人数合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