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规阶段分成
第一阶段,当账户累计盈利达到 30%(含)以上时,吴老师团队分得 30%,乙方分得 70%。达成目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,结算后账户保留原始本金,进入下一阶段。
第二阶段,在第一阶段结算后,账户再次盈利 30%(含)以上,分成比例调整为吴老师团队 40%,乙方 60%。乙方可将盈利部分用于购买新农具、改良土壤或给家人改善生活,仅留原始本金继续投资。
第三阶段,当账户第三次盈利 30%(含)以上时,双方各分得 50%。三个阶段完成后,若合作期限未满,合同自动终止;若乙方申请续签,后续合作分成比例固定为 5:5。
特殊情形分成
第一阶段到期时,若账户盈利在 10%(含)至 30% 之间,甲乙双方按 2:8 的比例分成;若盈利低于 10%,乙方收回账户,全部盈利归乙方所有,吴老师团队不参与分成。
第二阶段到期时,若盈利在 10%(含)至 30% 之间,分成比例为 3:7;若盈利低于 10%,吴老师团队无分成。
第三阶段到期时,若盈利在 10%(含)至 30% 之间,分成比例为 4:6;若盈利低于 10%,吴老师团队不参与分成。
双方的权利与义务
吴老师团队权利与义务
吴老师团队有权按照约定比例获得盈利分成,拥有独立的交易决策权。同时需履行义务:运用专业知识管理账户,重点关注农业种植、农资生产等相关行业的投资机会;在农忙季节(如春耕、秋收),会提前通过短信或村广播联络人通知账户情况;当账户亏损达到本金 10% 时,及时通过村干部或农资店老板转告乙方,并提供基于农业数据的风险分析;每月向乙方提供简洁的交易报告,用类似农事记录本的格式呈现账户情况,方便农业从业者在冬闲时查看。
乙方权利与义务
乙方有权在农闲时或雨天,通过手机 APP 登录账户查看交易记录、持仓情况和资金变动信息,支持离线缓存功能,在没有网络的田间也能查看。当账户亏损超过本金 10% 时,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。
乙方需向吴老师团队提供真实、有效的股票账户信息,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;合作期间,除约定情形外,不得擅自登录账户进行交易操作或收回账户使用权;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和时间节点,配合吴老师团队完成盈利结算工作,尤其在卖粮收款后及时处理分成事宜。
特殊情况处理
合作期间若持仓股票停牌(如农业企业因重大惠农政策停牌),复牌时合同已到期的,合同自动延期一个月,适配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周期;若停牌期间账户盈利达到分成条件,且非停牌股票可实现部分盈利结算,则先行完成分成,后续合作按原条款执行,保障农业从业者在购买农资的关键时期有充足资金。